精神疾患:急診評估與動向安排 Mental health disorder

  

  1. 首先得排除生理問題



目標在於區分器質性(Organic)或精神性(Psychiatric)問題,醫療問題共病可能加劇34%-50%精神相關症狀,使病患表現精神急症。評估精神相關主訴的患者流程如上圖。

表1病史顯示精神相關表現為醫療相關問題


    一張含有 文字 的圖片

自動產生的描述
  • 沒有先前精神科病史

  • 最近就醫紀錄或目前症狀可能與感染有關

  • 長期使用的藥物近期更動

  • 行為突然變化

  • 視幻覺

  • 年齡>40歲 或 <12歲

  • 新發生的癲癇

  • 近期記憶喪失

  • 曾有濫用物質的紀錄



表2 理學檢查顯示為器質性異常導致精神相關主訴


  • 異常生命徵象

  • 意識浮動變化

  • 顯著的昏迷指數下降(GCS<8)

  • 局部神經學症候 (新發生癲癇、沒有協助無法走路)

  • 眼睛異常 (震顫)

  • 創傷的證據 (Raccoon eye, battles sign, septal hematoma) 

  • 皮膚表現異常(疹子、紫斑、黃疸、尿毒霜uremic frost、大理石斑)

  • 精神檢測異常

  • 存在視幻覺



  1. 精神狀態檢查(Mental status examination): 



意識 (Consciousness)、外表 (Appearance)、態度 (Attitude)、短時間專注力 (Attention)、長時間專注力 (Concentration)、表面情感 (Affect)、內在心情 (Mood)、說話 (Speech)、行為 (Behavior)、思考內容 (Content of Thought)、思考型式 (Form of Thought)、覺察 (Perception)、驅力 (Drive)、病識感 (Insight)、JOMAC 認知功能評估:判斷力 (Judgement)、定向感 (Orientation)、記憶力 (Memory)、抽象思考 (Abstract)、計算能力 (Calculation)等等


初步評估之遺漏 (表3)


    一張含有 文字 的圖片

自動產生的描述
  • 取得的病史不完全或不精準

  • 無法取得間接資訊 (如: 家人、救護人員、警察)

  • 沒有認知和處理異常的生命徵象

  • 沒有辨識出立即的生命危險 (麻醉藥品過量導致的呼吸衰竭)

  • 進行了粗略不完整的理學檢查

  • 無法根據病患症狀提供鑑別診斷

  • 太過聚焦在精神疾病診斷

  • 並未再評估病人

  • 亂槍打鳥的開立抽血檢驗和影像檢查




  1. 於急診之會談技巧 (表4)


  • 安全

  • 和病人會談之前,確定出口在哪裡,並站靠近出口處

  • 與病人保持適當距離

  • 穿戴不要可以拿來勒死你的識別夾

  • 融洽與配合的氛圍

  • 永遠要清楚地自我介紹

  • 建立視線接觸,別忘微笑

  • 使用病患描述自身情況時使用的字詞,這讓病患有被聽見的感覺

  • 使用開放性問句

  • 如果開放式問句生產力不佳,轉換到封閉式問句

  • 最後才採取是非題


  1. 鎮靜評估及藥物選擇 (表5)





  1. 強制就醫原則 :


自傷、傷人、未治療精神疾病下病情持續惡化者


Edited by Cheng-Han, Yang / Tin-Hao, Yang

Reference: Tintinalli's Emergency Medicine Chapter 286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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